老大,卖之前可得要兄弟们先常常鲜!
没错,我就喜欢抡菊花!
哈哈!一群人笑得更放肆了。
方青书顿时被这群人气得满脸铁青,也不废话,随手掏出一把大口径手枪来,对准领头地家伙就是一枪,只听碰得一声,那家伙的脑袋就和烂西瓜一样当场炸开了!
立刻,那些狂笑地家伙全部都被震呆了,一个个就如同受到惊吓的小猫一样,浑身颤抖,冷汗直流。
怎么***不笑了?方青书冷笑着问道。
难道您,您是魔,魔法师?一个家伙颤巍巍的问道。
方青书才懒得解释呢,一脚把他踹了一个跟头,不屑的道:你们不配知道我的身份,现在,给我滚!
是是!几个人立刻吓得如鸟兽散,转眼就没影了。
方青书收起枪,一边继续向前行去,一边嘟囓道:浪费啊浪费,知道子弹多贵吗?
他这次独自一人来贝塔星球诛杀龙族叛逆克卡拉,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所以把自己的装备都留在了仙境,包括万蛊镯,飞剑,甚至是深蓝之镜都没带。
反正万蛊镯和飞剑也伤不了人家,至于深蓝之镜,区区十二级的神器,根本就挡不住高达十八级的龙族叛逆克卡拉随手一击,所以拿了也是白拿,没有丝毫用处。
方青书生怕自己有个意外,失落了这些宝贝,所以他身上除了必备的东西以外,就只有须弥戒指是值钱货色,没办法,要是万一任务成功了,他还要收拾龙的尸体和收藏,不得不带这个巨大的空间戒指。以至于他碰见几个流氓挑衅都不得不用手枪来摆平。
这个小城名叫罗林城,方青书就直接出现在城外不远的密林深处。按照资料,这里向东百里有一座高山,龙族叛逆克卡拉的老巢就在山上。
打了几个流氓以后,方青书很快找了一家旅店休息,他并不担心杀人会有什么麻烦。在这里,死人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除了本地人的凶悍之外,还有来自各地的佣兵也经常在这里为了各种利益争执,甚至大打出手,杀人流血的事情,这里的人早已司空见惯了。
刚才那几个家伙其实也不是本地人,而是为了猎捕魔兽而从外地赶来的佣兵。这些家伙只为钱活着,猎捕魔兽固然是职业,但是他们也绝对不会介意偶尔客串一下打劫的劫匪,欺负一下单身的外地人,在他们来说已经是一种不错的外快来源了。只可惜这次不长眼睛,碰见了方青书这个家伙。
他不过是个过路的人,别说这几个家伙的身份不过是流氓,哪怕就是国王赶这么侮辱他的话,也肯定照杀不误。反正人家完成任务就走,嘿嘿,有种去地球追捕他呀?
定好房间以后,方青书就在大厅里用饭,他出手就是纯金,大方的让旅店老板都恨不得管他叫爹。所以他被特意安排在最好的桌子上,并且一个人独享满满一桌子的美食。让旅店里的其他人都羡慕不已。
按说,这样单身一人,又年少多金的家伙应该是最好的肥羊,在旅店里的几十号人里,差不多有八成都干过打劫的勾当。但是这些人却都只是很老实的坐着,没有任何人敢于站出来啰嗦。
因为他们都已经得到了方青书当街杀人的消息,虽然死的不过是一个小头目,可是方青书那种举手之间就打碎脑袋的诡异攻击方式,还是震慑住了这群亡命之徒。
方青书怎么说也是混迹黑道的人,对周围的气氛那是了然于心,但是他自持身手过人,血神经更是保命的绝招,所以并不怎么当回事,依旧大吃大喝。
不得不说,这里的社会虽然落后,可是吃的东西倒是不错,可是因为从来没有品尝过的缘故吧?总之方青书对这顿晚饭还是很满意的。
但是呢,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正当方青书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麻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