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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标题神马的被咱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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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都是现实扭曲这力量的错!都是幻想具现的错!都是时臣的错!都是米斯特汀的错!(米斯特汀:喂喂喂!这关我什么事啊!)

魂淡!把那个传说的魔剑——阿波菲斯前辈还给我啊!

“喂,小子你到底在做什么啊?不要无视本魔剑啊!”

我一边在虚空中乱摸这一边回答前辈。

“这不很明显吗,发现这种不可预料令人崩溃的情况,只要找到时光机的入口就可以挽回了。”

“完全听不懂小子你在说什么,是本魔剑落伍了么……”

“没什么,前辈不要在意那些。”

我拍了拍脑袋,停止自己的抽风举动。

“哼哼,既然如此,那就让小子见识一下,前辈是如何运用这股力量的,让你开开眼界吧。”

阿波菲斯前辈打了个响指,原先那团不断涌动的黑气顿时炸裂开来。

数个手持剑盾肃立的重型黑甲骑士出现在我的眼前。

阿波菲斯前辈再打了再次个响指,原先肃立的黑甲骑士分成了两列,露出了被他们遮住的巨大餐桌和一张华丽的座椅

一个手中端着托盘,系着围裙头戴厨师高脚帽看起来特别喜感的黑甲骑士讲一个被罩住的托盘放在桌上。

阿波菲斯前辈走了过去,两个黑甲骑士出列一个帮她拉开椅子,另一个将托盘上银质餐罩拿起,露出盘里装着的华丽蛋糕。

搞那么大排场就为了吃一个蛋糕?

看到这样的一幕我有点哭笑不得。

“这,这是……”

我疑惑的伸出手指指了指那些黑甲骑士,看向阿波菲斯前辈。

“虚拟生命。”阿波菲斯前辈一脸“快来夸奖我崇拜我吧”的表情说道。“本魔剑的最高杰作哦~~~~”

这样的前辈,完全就像是个考了满分向同学炫耀的孩子哦。

等等,啥?虚拟生命!?

这个也是可以用幻想具现创造的吗?

凭空创造生命,那这可是只有生命之神亚蒙才可以涉及到的领域啊。

再说了,这可是创世神明令禁止的禁忌啊!这么长时间以来,也就只有亚蒙才能触及到的,据说无数妄图触及该禁忌的存在最终都受到了天罚。

到底有没有天罚这个我不清楚,不过创造生命的除了生命之神亚蒙就只有创世神了。

听到这话我差点把嘴里的蛋糕喷了出去。“纳尼!?生命也可以具现!?没开玩笑吧!?”

“理论上不行的,毕竟幻想具现是无法涉及法则的。不过呢……”

阿波菲斯前辈打了个响指,一个黑甲骑士顿时两手抓住自己的头盔往上一提。

啪——

哦哦,一个无头骑士出现了。

那个无头骑士将自己被摘下来的头滴溜溜的在手里旋转着。

话说这样不会晕么?

“啊呜,嚼嚼嚼……嘛,就像这样啦,他们有着些许的自我逻辑思想能够领会本魔剑的意思并执行本魔剑所下达的命令,并不需要本魔剑处处cao作,不过就是很笨就是了。”阿波菲斯前辈用勺子挖下一块蛋糕放入嘴中边吃边回答道。“这点和古人类的最终兵器和构装人偶很像,是一种非生命(因为它没有灵魂)非机器(因为它与血肉之躯相似)的存在。”

“但是即便是这样,那它为什么被称作虚拟生命呢?”

对于这点我异常的疑惑,介于生者与死者之间的存在,应该是被叫做死徒啊。

“那是因为他可以容纳灵魂,当一个灵魂成功的被注入之时,那么他就会成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了。”阿波菲斯前辈吃完蛋糕用纸巾擦擦嘴说道。“其实本魔剑也只是钻了法则的空子罢了,创造出这么一个空壳而已。生命的奥妙在于其能不断的繁衍,不断地创造新的生命,这是别的存在都做不到的。说到底,涉及创造这个领域最深的或许就是脆弱的生者,不是么?”

我低下头,认真的思考阿波菲斯前辈的这番话。

确实没错,一个新的生命经过十月怀胎之后降临到了这个世界上,又经过几十年的成长再次创造出一个新的生命,在不断地繁衍着。他们才是最高明的造物者才对啊。

生命,是名为灵魂与**的两者存在完美的交织在一起,以一种名为“活着”的形式存在于世,或许他们是最为脆弱的,但是他们蕴含着的是无数存在都无法揣摩的,名为生命的奥秘。

也许其中的奥秘只有创世神才知晓吧,即便是死神纳托斯和生命之神亚蒙也并不是很清楚吧。

不过……

虚拟生命……

这种象征着前辈对生命的钻研到了一定的境界甚至是钻了法则空子的东西……

前辈为什么要将这如同bug一般的东西展现在我的面前呢?

别忘了,幻想具现是无法对抗法则的。

这可是为什么我们守护四神器比古之三神器强大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我狐疑的看了前辈一眼。

她,仅仅只是在炫耀吗?

“小子,在你看来,法则就是不可战胜的吗?”前辈的话语打断了我的思索。

我轻轻的点点头。

法则的存在就是为了束缚这世界,如果当它束缚不了万物的时候,那它就没有必要存在于世界上了。

法则就是规则,法则就是天地。

当有人试图去逆反它的时候,只有被毁灭一途。

同样的当一样法则消失之时,也是世界动乱之刻。

你能想象,当黑暗这一法则消失之时会发生什么吗?

世界将会被光所吞没,再也不复存在。

法则就是这样,每一样都有它存在的必然xing。

而负责管理法则的,则就被成为神,无所不能的神。

而被刻印着法则的器具,则就被称作神器。

“被战胜的法则,没有存在的意义。”我这样回答前辈。

如果法则被超越,它无法束缚万物,这样的法则没有存在的意义。

“呵呵,是么?本魔剑可以这样告诉你,法则确实是不可被击败的,但是可以它确实不是不可战胜的。”

不可击败?但不是不可战胜?

这不是前后矛盾么?

等一下,结合那个虚拟生命,前辈的意思是……

“难道说,前辈的意思是,钻法则的的空子?”</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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