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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泰迪罗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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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马哈电子琴面向大众销售的型号主要有kb系列、dgx系列、np-v系列、psr系列、p系列等,满足各类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但还有一系列是不面向大众,专供乐坛顶尖人物来使用的。音质、音色、性能、效果自然要比大众款要强得多,当然获取的难度也高了不少。

墨余生见韩劲识货,也不禁面有得色,“这款电子琴是我的一个日本朋友送的,我平时都不舍得用。阿劲,现在我都拿出来了,你可要好好表演一番哦。”

“恩。”韩劲点了点头,来到电子琴前,先调试了一下,随后向在座的朋友鞠了一躬,“各位,请欣赏我的英文新歌《1ast-ch日**as》。”

在座众人都好奇的洗耳恭听,尤其是泰迪罗宾,对韩劲更加的好奇。因为他之前就是唱英文歌起家,自己也写了许多英文歌曲,但是能被洋人认可的却不多,所以他很明白华人写英文歌的难处。

写一能被外国人认可的英文歌,比写一粤语歌的难度起码高十倍。除了文化的差异之外,更重要的是文化强弱的差距。

西方文化如今大行其道,使得洋人天生带着一种优越感,对其他地域的文化都带有一丝鄙夷,不等够以平等的眼光相看待。因此即便香港音乐人的作品同样出色,也无法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欣赏。

除非有人能够作出比他们更高一筹的作品,才能够抹平差距,让他们注意到香港音乐人的存在。而如果想要得到他们的追捧,那这作品就得远远出他们现在的水平。

只是流行乐、摇滚乐、爵士乐等本来就起源于西方,那里的音乐人无论数量还是素质,都远远高于香港,因此想要创作出更高一筹的作品已经很难,至于要创作出远远出他们水平的作品,那更是难上加难,无异于痴人说梦了。

所以泰迪罗宾一方面很怀疑韩劲的能力,以为不过是人们在刻意吹捧;另一方面他又很期待韩劲能够给他带来惊喜,让他有希望可以看到香港音乐人的逆袭。

就在他关注的目光中,韩劲开始了自弹自唱。他的手指行云流水般的在电子琴上弹奏着,十分熟练,完全不亚于专业的琴师,让墨余生看了都忍不住连连点头。

还未开唱,一段前奏就已经令人眼前一亮,韩劲在弹奏时特地用上了一些现在还未被现的弹奏技巧,加入了一些合成的电子音,让人顿时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原来电子琴还可以这么样弹的?”在场的不少音乐人都油然而生了这样一种想法。

“1ast-ch日stmas-i-gave-诱-my-heart……”韩劲轻声哼唱着,他的歌声蕴含感情,并不只是单凭技巧的挥。

在座众人都不禁暗暗点头,一个人能把感情融入到歌曲之中,才能够被称为真正的歌手。而泰迪罗宾却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这歌的歌词上。

香港音乐人懂英语的不少,很多甚至都从国外留学归来,英语可以说得像口语一样流利。但是他们在填写英文歌词的时候,却往往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词不达意,字不押韵都是小事,有的时候甚至连动词、助词、时态等都会搞混。

泰迪罗宾刚刚听完前奏,已经知道这是一很好听的歌。但是如果歌词填的不好,那这歌就会大大减分。相反如果歌词也填得恰到好处,那这歌还真的是难得一见的好歌,称得上是“更高一筹”了。

所以泰迪罗宾才如此在意这歌的歌词,他竖起耳朵仔细地聆听着,不知不觉竟有些动容。这歌的歌词填的也实在太棒了,与这歌绝对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一字难易!不仅没有任何语法上的错误,而且歌词够简单,够直接,够通俗,绝对是一合格的流行乐。

“好!”等韩劲一歌唱完,泰迪罗宾领着头鼓起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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