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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七:惊天宝天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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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三百斤的石条,兰陵可以举起来,但是已经非常吃力了。

索魔稍稍犹豫,在两千三百斤的石条上接了一根一百斤的死木,也就是两千四百斤。

兰陵猛地一咬牙,一声断喝。

他还是举了起来,两千四百斤。不过已经完全到达了极限,血脉几乎要崩断的感觉。

兰陵的最终修为,已经出来了!

五星半魔武士!

而兰陵的原计划是七星魔武士,这样应该能够和杜炎一战。

杜炎的修为是四星大魔武士,也就是说不考虑气道,他单纯的手臂力量是四千五百斤。

这个力量,兰陵还可以承受,而且他可以一直用血脉之力暴击,所以每一击都可以达到四千八百斤的力量。

但是,杜炎一旦用血脉之力暴击,力量可以瞬间达到九千斤,而且一旦他用双手握剑的话,力量暴涨到一万多斤。

这个时候,兰陵能否承受得住?应该是不行的。

还有一点,兰陵和杜炎修为相差得太远,就算使用血脉之力暴击,速度远远比不上他。

如此一来,可能陷入被动挨打状态。

刚才在镜子中的幻境,兰陵和那个大魔武士交过手,他的修为应该和杜炎差不多,甚至还不如杜炎,而且他手中拿的可是木棍,但兰陵依旧落败,可以说如果不是他识破幻境产生错愕,加上这个近人族女子背后偷袭,那个大魔武士甚至能够杀掉兰陵。

要知道,他的手中可仅仅只有一根木棍,而杜炎手中可是有利剑的。

当然,在镜子幻境中,兰陵不能用精神力,但是和杜炎的战斗中,兰陵就算不能用精神力去攻击杜炎,也可以去分析他的进攻轨迹。

但是,杜炎可以用气道攻击,这是致命的杀手锏!

气道的攻击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无声无息,快!比起普通的身体攻击,不知道要快多少倍,几乎让人无法抵御。

“小陵,短短二十几天,竟然突破了近七级,而且不是因为吞噬了魔神遗迹,这完全是逆天的奇迹。”索魔道:“但是这个修为,和杜炎决斗是不够的。”

兰陵点了点头。

和杜炎决斗,他修为的最起码底线,是七星魔武士。

“两天前,我吸了四个魔武士,三个大魔武士的血,我感觉到体内的血脉充满了强大的能量。”兰陵道:“过去两天两夜,我挖了一个无比巨大的坑,将几千具尸体全部掩埋了,但就算如此,我觉得血脉还是充满了躁动,充满了力量,没有转化成为身体之力。”

索魔点了点头,陷入了沉思。

最有效将血脉之力转变成为身体之力的,就是真正的厮杀,真正的战斗!

但那也是长期的过程,绝不是短短几天时间就能够完成的!

“我们还是太穷了。”索魔道:“遇到你这种情况,只要服用一颗兽元丹,然后进行血浴,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突破了。”

丹药在这个世界,并不是主流,但也非常有效。

兽元丹,就是用几百只野兽的血脉精华凝聚而成的丹药。

而血浴,是服用兽元丹之后,将人放在兽血中焚煮,这样更加有力将兽元丹的能量融入血脉,最后淬炼到四肢百骸中去。

总的来说,丹药并不能提升一个人的修为,但是却可以提前激发出一个人的血脉潜力。

在这个世界,一个人有什么修为,完全是血脉天赋所决定的,后天能够改变的余地很小。

但是兽元丹,却可以让修为提前突破。

所以妮妮安年纪很小,而且修炼远远没有狄娜那么刻苦,但是她的修为却比狄娜还要高。

相反杜炎,在这个年纪修为就突破了四星大魔武士,完全是凭借自己的天赋和刻苦。

因为兽元丹在蛮荒世界,完全是一个天价,或者说是有价无市。

举一个例子,每一次部落出去狩猎,足足三千只野兽,算是非常丰盛的了。但是这三千只野兽大部分都是直接射杀毙命的,而酿兽元丹,却需要野兽活着的时候放血。

也就是说,一只兽元丹起码需要一两千只的猎物,才能酿出一颗。

这么稀有,部落的首领早就留着自己用了,哪有可能放到市面上卖。

偶尔有一个败家子拿出一颗兽元丹来卖,那价格也超过一千金币。

而目前整个外族军的家当,都没有一千金币。

“这次大战,外族军兑换了不少金币,但都换成了食物,剩余的不足二百金币。”索魔道:“但是,一个兽元丹在市面上的价格,起码超过一千金币,我们没有这么多钱。”

兰陵点了点头。

索魔道:“不过,如果我们舍得把那只小狮鹫兽卖掉,就足够买兽元丹的金币了。”

“不,小狮鹫兽不能卖,那是小丫丫的命根子。”兰陵道:“那是您送给我和小丫头的礼物。”

此时,近人族女子感觉兰陵仿佛换了一个人一般。

之前他是何等的狠毒无情,而此时又变得这么温柔多情,那个小丫丫或许是他的女儿?

如果没有兽元丹提升修为,那么在决斗中他可能会死。但就算这样,他也不舍得卖掉女儿的宠物。

而且她见到索魔的第一眼,就感觉到身体一阵阵发热,充满了温暖的感觉。

任何人见到索魔第一眼,都会感觉到他身上强烈的阳刚气息,那种正直,勇敢的气质,几乎扑面而来。让人看了之后,就立刻充满信任感。

“你们要金币对吗?”这个近人族女子忽然开口道。

之前索魔眼中就只有兰陵,而此时终于注意到他身后这个穿着树叶的女人,不由得朝兰陵望来询问的一眼。

兰陵道:“她是被镜子魔王俘虏的人之一,不过她最早清醒了,并且愿意加入我们的部落,为此她甚至帮助我杀掉了她的同伴。”

索魔顿时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近人族女子道:“镜子魔王有一个宝库,里面有不少的金币。”

兰陵不由得一愕,镜子魔王只是一团精神体,永远藏在镜子里面,它要金币做什么。

不过兰陵响起了《霍比特人》里面的那条龙,龙要金币没有半点用处,又不能买东西,但它就是要霸占无数的金币。

近人族女子道:“镜子魔王俘虏了每一个人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他们扔掉口袋里的最后一只金币。因为他说,在他的帝国内,金币是最下贱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成为高高在上的魔将,魔帅,婢仆如云,锦衣玉食,再用金币就太可笑了。于是,被他俘虏的每一个人,都把身上的金币,银币扔到了一个水池里面。这几十年被他俘虏的人超过了几千人,应该会有不少金币。”

兰陵道:“逃到这里来的人,应该都穷得身无分文吧。”

近人族女子道:“绝大多数人是身无分文,但是有一部分人却很有钱。比如一些部落的首领,少酋长等等,他们走投无路逃到了这里,口袋中有钱却依旧无家可归,无处安身。”

确实如此,在蛮荒世界中,金币远不是主流。

因为蛮荒世界的商品极度不发达,粮食和肉类,都是部落分配的。金币只是用来买衣衫,物件,还有一些稀缺品而已。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部落庇护,就算有再多的金币也走投无路。

兰陵道:“那个水池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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