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我不是很懂,不过,我们的发展模式不都是引进投资吗?我们自己没钱为什么不引进投资呢?你们觉得可行吗?”李静不是很有底气地说道。
“这个不行,我们这个是个集体项目,我们合作社就是一家公司的性质,其实就是投资方,如果再引进投资方,那怎么弄?”李凡英反驳着。
“其实吧,我觉得李静说的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李镇长,我昨天晚上就这些问题想了整整一个晚上,最后,我想,我们唯一的出路可能还是要引进投资。我们目前存在的困难就是我们没有资金,没有技术,而如果引进投资,那么资金与技术就不存在问题了。你不是说那个上佳集团有这个兴趣吗?我们不妨试一试,如果我们这么做的话,那么我们目前存在的困难基本上都可以解决了”王文超抽着烟慢慢地说着。
“可问题是上佳集团要是是租地,让老百姓进行土地流转,他来开办大型的种植基地,如果把他们给引进来,那还需要我们这个合作社干什么?这完全与我们当初的构想背道而驰了呀”李凡英激烈地反对着。
“对,你说的对,但是不完全对。我昨天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我昨晚上睡在床上仔细地考虑着这个问题,洗后想了想,觉得是我们走进了思想的误区。我们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什么?目的其实就是为老百姓服务,为老百姓的利益服务,让老百姓赚到钱,就这么简单。简而言之,其实我们代表的就是老百姓,我们的性质就是老百姓的集体合营公司。既然是这样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与上佳公司进行合作呢?道理还是一样,我们代表的是老百姓,我们合作社出劳动力、从土地,而上佳公司出资金、出技术、负责销售,这是一个完全可行的合作方案,他们缺的就是土地和劳动力,而我们缺的是资金和技术,我们的合作可以达到完全互补。至于你说的这样我们合作社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那是完全错误的。我们要吧这件事情分两个方面来看待。首先,是老百姓与我们合作社的合作,然后,是我们合作社与上佳集团的合作,只要我们把这里面的关系分成这两个方面来看待就很清楚了,对不对?我们的合作社还是合作社,我们的宗旨不变,我们以前想的怎么发展现在还怎么发展。我们以我们合作社的名义来从老百姓的手里租地也行、老百姓以土地的方式入股也行,总之,他们要入社,然后与我们合作社签订合同,这一方面是老百姓与我们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与上佳集团无关。其次,是我们与上佳集团的合作,我们是以合作社这个公司的名义来与上佳集团合作,这与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与上佳集团进行合作,谈好利益分配的问题,我们拿着我们那一份然后给老百姓进行我们的方式分红或者给出补偿,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这完全是可行的,与我们当初所要建立的完全一致。当然,你可能会说上佳集团完全不需要与我们合作社进行合作,可以直接与老百姓合作,这样,省去了我们合作社中间这个环节,老百姓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其实,这么想也错了。我这么对你说吧,如果,你是上佳集团的老总,你是愿意与一个以政府为法人的公司当反面进行合作还是会与千千万万户老百姓去合作?肯定是会选择与我们合作社合作的,对不对?因为,这样能够得到统一的管理,省去了许多的麻烦,也更加有保障。而对于老百姓自己而言,当然是会选择与政府合作,他们是会选择相信政府还是相信一个完全陌生的企业?而且,假如我们合作社可以让老百姓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利益,他们只需要入社,其余的完全不需要他们管,也没有后顾之忧。我们起到的作用其实就是我们当初建立合作社的时候所说的,我们是起到一个服务的作用”王文超一点一点详详细细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