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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混沌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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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不同意熊荆的共和之策,昭黍也不同意,认为贵贱有别,不可与庶民共治;淖狡没有表态,可心中对此并不支持。子莫和左尹蒙正禽是支持的,但蒙正禽没有子莫这般亢奋。

“敢问大王,若楚国为我楚人之国,何为楚人?”朝议热烈,淖狡终于忍不住开口,他一开口就抓住了问题的核心,亢奋如子莫也冷静下来听他所言。“吴越之地,皆为越人,可是楚人?邹鲁之地,皆是鲁人,可是楚人?旧郢之地,乃我楚国祖地,可是楚人?”

“吴越之地为越人,非我楚人;邹鲁之地为鲁人,非我楚人;旧郢之地乃我祖地,除去秦人,余者皆为楚人。”共和的前提是认同,只有认同了才能刀山火海,死不旋踵。越人不认为自己是楚人,自然排除在外,鲁人不认为自己是楚人,自然也排除在外。说道最后,熊荆武断的下了一个定义:“凡言我楚语者,皆是楚人;不言楚语者,非我楚人。”

“此不可也。”这下众臣慌了,齐声说不可。昭黍开始激动,大声道:“若越人非我楚人,不与我一国,越地若何?鲁人非我楚人,不与我一国,鲁地又若何?”

“越地皆是越人,可成越人之国;鲁地皆是鲁人,可成鲁人之国。”熊荆对此早有考虑。“然,越人之国乃我楚国属国,凡事皆以我楚国马首是瞻,鲁人之国亦是如此。

越人虽为越人之国、鲁人虽为鲁人之国,但秦军南来,秦王会因是这是越人之国便手下留情?会应这是鲁人之国便打道回府?否!秦王必一天下而后快。不管是楚人,还是鲁人、还是越人、还是齐人,皆要灭其国而役其民。

吴师入郢,先君昭王奔随,百姓父兄携幼扶老相随。留于郢者相率为至勇之寇,亡命奋臂与吴人斗。将率死则跟于老卒,老卒死则跟于新卒,人人各致其死,阖闾一夜五换其宿。然先君灵王如何?先君平王立公子比,百姓放臂而去之,灵王饿于乾谿,食莽饮水,枕块而死。

何异?吴师入郢之前,每遇寒冬,先君昭王出大府之裘以衣寒者,出仓禀之粟以赈饥者。先君灵王则作章华之台,发乾黔之役,外内搔动,百姓罢敝。

我楚国给予越人、鲁人恩惠,秦国却要在灭其国而役其民。众卿以为越人无勇、鲁人无智乎?”

一战英国忽悠印度独立的例子没办法举。熊荆花了好长一段口舌,翻出吴师入郢的旧伤,又把为百姓所弃、自缢于山野的楚灵王拎了出来,打算以此说服群臣。可淖狡还是摇头:“鲁、越为先,陈人、蔡人、宋人必随其后,历代先王,无数将士之血汗,怎可一夜化为乌有?!”

“陈、蔡、宋亦可成为我楚国属国。所谓属国,并非复其公室、自成一国,仅是鲁人治鲁、越人治越而已,军权仍归大司马府;亦非不能任我楚人官吏,只是官吏如何任用,当重鲁人、越人之意。此一切所为,全在激发民性,使其为国而战、为国而死。

众卿,今之各县如何?郢都政令可通达乡里?!县民肯为我这个楚王而死?!笑话!各县自行其政,县民为律法所迫方与战。当初大傅回援郢都,除了封君之师,又有谁愿与大傅同行?

与其如此,索性给其名义、允其自治、激其民性、鼓其斗志。楚国不亡,不说天下,就是世界也是我们楚人的。非我楚人之地,取之何用?收税吗?收税之后肥豚一样圈养,锦衣玉食、荒淫无度、酗酒成风,上了战场弱的连一张弓都不拿起?见血就要晕厥?”

公族子弟有英雄,但更多的是狗熊。看到这些人熊荆恨不得抽他们几耳光,剥夺他们的姓氏。熊荆懊恼这个,淖狡一听‘回援郢都’四字,脸上猛然一热,色若猪肝。宋玉、昭黍、孙余、工尹刀、鲁阳君、观季、唐缈等人则再次沉吟,细思大王之策。

熊荆也再次整理自己的思路。此战,不说徒卒并不清楚自己为何而战,就是军官也大多迷糊,他们不过是尊令行事;县公邑尹们则是担心秦国灭国,这才竭尽所能征发徒卒力夫,整个国家的战斗力并未激发出来。

他不由想到曾经读过的埃里希·鲁登道夫的《总体战》。时间虽然久远,但一些经典语句的大意仍然记得:

‘……我的钢盔的雕像上还有这样一句话:‘保佑国王和祖国’。这句话把人民排斥在外,因而未能挖掘它的全部潜力……

……人民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将其全部力量奉献给前线或者后方。要想让人民这样做,那只有使‘战争是为了维护民族生存’这句话变成确凿无疑的事实,而不能只是口头禅……’

‘……一个民族的精神团结现在是、将来仍然是领导总体战的基础。只有将种族遗产和民族信仰协调统一,只有对生物的、精神的法规和遗产的特性加倍重视,才能实现民族团结……’

他非常断定:‘维护民族生存’的精神感召绝对胜过秦人的‘军功授爵’;而他、也只有他,懂得如何培养庶民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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