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民族融合不过就是将反抗的异族人杀光,剩下温顺的异族人,自然而然的,就融合到强势民族群体中了……
薛泰燊听后,犹豫了一下,低声问道:“天王陛下,这么做的话,我们占领的新领土,将会失去大部分未来生产潜力,且人口劳力也会大幅度下降,十数年内,波兰本土占领区将无法为天国提供任何经济利益。”
“这不是问题,那些反抗者中的青壮都会被抓起来运往天国本土成为我们官方集体农场的农奴,抢掠到的物资足够我军在那里短时间内的使用了,反正那里本就不是我们的地盘,等打垮了波兰立陶宛王国,我自有计较。
我们太平天国的本土地广人稀,对领土已经没有那么多需求了,即便制造一片人间荒漠,对天国利益也不会损失太大,毁掉白人的生存地,总比拿我们天国战士的性命去跟他们消耗来的强。
哦对了,别忘了从占领区中吸纳愿意服从天国统治的白人青壮进入仆从军部队(被派往异地的地方卫戍部队的称呼),让这些投靠我们的白人士兵充当刽子手即可,只有让他们双手沾满同族的鲜血,我们才能保证他们的可靠性。”
很多时候,叛徒比敌人更加遭人憎恨,太平军仆从军的待遇在17世纪还算不错的,既有军田分配,又有军饷可拿,要知道,这个时代很多国家的常备军士兵都是没有军饷可拿的,或者是拖欠军饷拖到退役……
并不是只有同时代的明军拖欠军饷,这个年代里,全世界除了不发军饷的部队外,都会拖欠军饷……
在封建时代,士兵只有战时才会有补贴,平日里是没有军饷的。
说白了,当兵是义务,士兵战死了给你抚恤金是为了体现上官的仁慈,而不是责任!
这些在后世里理所应当的士兵福利,在这个时代中,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因此,哪怕太平军仆从军的军饷标准很低,在这个时代中仍然算得上是不错的职业了,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有生命危险……
不过,这个时代有的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糟汉子,只要愿意背负叛徒的声名对同胞下得了狠手,当兵吃粮不失为一条出路。
太平天国现今的基本盘已经够大了,足以养活太平军,所以他对领土的需求并不高,只要打下来抢光资源即可,费心费力发展犯不上,战争财才是最快积累财富的方式。
至于这么做会给白人带来多大的灾难,则不在洪天成的考虑范围之内。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就是此时洪天成的行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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