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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百鸟朝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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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呢?”

“呵呵。”

“有人来了!”二人同时说道。

雷飞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到此时他才确定,王欢绝对拥有不逊于他的实力。

踏踏踏踏——

赵云骑着浴血白马,来到了此地。

他在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为的就是寻找失散的糜夫人和刘备的独子刘禅(阿斗)。

雷飞抱着阿斗,王欢拿着一把匕首,抵在了糜夫人的脖子上。

赵云发现了他们,顿时剑眉竖起。

雷飞笑着向赵云打招呼:“你好赵将军,我是你的一个小迷弟。”

“一吕二赵三典韦,其实这个排名大有问题呢,赵将军从未和吕布交过手,这谁是天下无双,根本无从比较。”

赵云冷道:“放开夫人,把孩子还我!”

赵云相貌俊美,一张白净的脸蛋,一点胡须都看不到,只有亲眼见了赵云才能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男子。

雷飞道:“将你那百鸟朝凤枪的枪谱,还有你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交给我,我立刻归还夫人和孩子。”

“你没得选择,快一点。”

王欢将匕首向前递了一点。

赵云惊愕至极,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扯下一块白布,咬破指尖,书写起百鸟朝凤枪的枪谱。

赵云使用的枪法名为‘百鸟朝凤枪’,他能在百万军中七进七出,依仗的,就是这百鸟朝凤枪法。

“这边,这边,这边有血迹!”

就在赵云书写枪法的时候,有部分曹军追了过来。

“我去解决,你继续写。”

王欢手持匕首,去寻找那些曹军了。

五分钟过后,王欢握着血淋淋的匕首回到此处。

雷飞不禁又高看了王欢几眼。

如果是普通人,第一次杀人的话,绝不会是这般模样,雷飞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杀人后,殴吐了足足一天,恶心了足足一个星期。

赵云将书写完的枪谱扔给雷飞,正当他犹豫是否交出龙胆亮银枪时,王欢扔给他一杆寻常士兵使用的木杆长枪。

赵云将龙胆亮银枪扔了过去。

雷飞拿到了枪谱,王欢拿到了龙胆亮银枪。

“赵将军,还请你退后二百米。”

赵云喝道:“尔等若敢伤夫人一根毫毛,赵子龙必然让尔等粉身碎骨!”

赵云退后。

等到赵云走远,雷飞抱着阿斗,跳上了赵云的白马。

把糜夫人留下可以,阿斗可不行,如果手上没有这个‘人质’,被赵云追到,绝对必死无疑。

“两个无耻小人,休走!”

赵云气得怒喝,他本想追,又舍不下糜夫人,急得团团转。

“古人还是太单纯了。”

王欢嘿嘿笑了一声。

雷飞在骑马,王欢跟着他跑,一个骑马,一个步行,二者却是并驾齐驱。

“雷飞队长,出去之后,这把枪归你,枪谱也归你,不过我要抄写一份,这个要求不过份吧?”

“一点都不过份。”

二人说话间,从四周跑来大量曹军,将他们团团包围。

“赵云在那边!”

王欢用手一指。

“口令!”

为首的将官喝道。

王欢一怔:“口什么令?”

那将官抽出大刀,喝道:“此二人乃我军奸细,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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