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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大王叫我来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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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不错的,有前途。”

那人厚实的狼爪不知轻重的拍在楚凡的后背。“将军真不愧为狼族第一勇士,小的佩服你的力量。”

“哈哈!!”随便拍打几下,被楚凡夸的找不着东西南北。

不过,楚凡这话对那人听着顺耳,其他几位同级别的将军听着特别不像话。

“小钻风!你这话什么意思,他是狼族第一勇士,那我们是第几?”

有口无心的一句话,让楚凡灵机一动,那几位傻大个,果然是没脑子,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空名,大家争先,谁也不让谁。

“您是第一!”

“什么!他是第一我是第几?”

一桌子人,只要楚凡说其中一个人最厉害,剩下的其他人必定不爽,揪住楚凡不放,逼他开口说自己是第一。

“我是第几?”

“我是第几?”

“我是第几?”

…………

所有,一定要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才肯罢休。

相比其他桌子,客人们大都互不熟悉,大家说闹也比较生熟。

其他桌子的客人都天真的以为他们畅谈正嗨,殊不知他们挣破头的为了楚凡嘴里面的第一名。

久而久之,他们之间出现了隔阂,要不是婚礼现场,他们几个恨不得拉开架势打一架。

而后,楚凡在旁添油加醋,故意挑拨他们兄弟之间的友谊,楚凡偷乐的不行。他们间的友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固。

客人们落座,基本都已到齐。

“吉时已到,请两位新人入场。”

古代成亲穿戴的红色礼服,皮盖红盖头,被遮面花玲珑的看不清长相。

但无数人对花玲珑垂涎欲滴,曾经目睹过她尊容的男子,这辈子再也不会觉得其他女人有多美。

在场绝大部分都是五大三粗的壮汉,花玲珑登场,下体本能的有了反应。

他们多么羡慕新郎官就是自己。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在场宾朋中,他们心中都是这么想的。

狼族王子,在狼族内算得上英俊,一表人才。在大千世界,他的容颜只算的上平庸,五官端正却没有特色,面容俊俏却不是拔尖儿。

洋溢在脸上的笑容,大家各怀鬼胎,奈何狼族王子的婚礼,有说有笑。

看似欢乐的气氛下,红盖头下的花玲珑非常可怕,用表情阴沉已经不足以形容,在她的腰间,早已经准备好锋利的匕首,在被来到狼族之前,花玲珑已经做好赴死的准备。

狼族也不是傻瓜,他们不可能一点儿都没有防备。为了避免节外生枝,狼族早就为她准备好了专门克制狐族用的迷魂香,狐族吸入后,会出现暂时性的功力全无,浑身无力。

花玲珑一路不吃不喝,可是没想到,还是中招。

在花玲珑穿的新婚衣裳中,是用迷魂香浸泡过的,只要花玲珑穿上,功力全无,只能听狼族任人摆布。

狼王笑的合不拢嘴,今天对他而言,不仅仅是他儿子的大喜之日,距离狼族统一狐族更进一步。

狐族有狐族的规矩,狼族有狼族的规矩,每个族中他们的规矩各不相同,当然婚礼的规矩也不一样。

狼族是一个好战的族群,每逢重大场合,无论祭祖、猎杀还是成亲之日,必定少不了的重要一环——擂台赛。

狼族擂台赛的规矩很简单。

每逢重大日子,必由今天的主角充当擂主,接受来自各方挑战。

当然,参加擂台赛的大都是青年俊才,父辈们坐镇,观看比赛。

今天的主角自然是狼族王子林琅天。

在草原各族,林琅天的威名也是叫的响亮。

“看来今年又是林琅天的表演时间。“有人在下边小声的交谈说道。

林琅天作为狼王的儿子,狼族的王子可不是虚有其名的。他是有真本事,真实力的,已经蝉联多届擂主赛冠军。

因此,好多人对擂主得主已经不抱任何悬念。

最后三个字——林琅天。一定会被升起在狼族大旗上。

“将军什么是狼族大旗?”楚凡问道。

“胜利者奖励名字会被印在狼族内的大旗之上,挂在大殿顶上一个月的时间。”

“你可不要小瞧短短的一个月,若是外人的名字被印在狼族内,那可是无上的光荣。可惜,没有外人能够把自己的名字挂上去。”

“将军真是见多识广,小的佩服。”楚凡竖起大拇指,说道。

结果,楚凡的一句夸赞话再次引起他们争吵。

“比赛完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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