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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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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很多人在1368年时都没有注意到,朱元璋建立的新中国只是他自己的新中国,跟汉人无关。实际上,任何一个独裁者建立的国家都是他和他家族的,和百姓无关。朱元璋所建立的国家名称为“明”,可能有丰富的内涵。日月为明,《周易》上说,日月相推而明生也。中国远古时代,就有祭祀“大明”的典礼,祭祀的对象就是太阳、月亮。明是火,象征光明。而朱元璋的姓“朱”又是赤的意思,“朱明”恰好把皇帝的姓和国号连接在一起,浑然一体。有人说,这是刘伯温的主意。显然,这是很值得商榷的。刘伯温最厌恶的就是以白莲教为革命思想的红巾军,红巾军信奉的则是明教中的明王转世。小明王韩林儿是刘伯温很不屑的一个人,他不可能把他最讨厌的“明”当作是新中国的国号。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明”是朱元璋自己设计出来的,为的就是给“家国一体”一个好彩头。

刘伯温似乎也没有注意到朱元璋建立的新中国只是他朱家的财产,实际上在那个时代,根本不可能有人存着“为百姓建国家”的思想。即使如刘伯温这样比魔法和奇迹走得更远的大仙也不可能有这种思想。

不过,刘伯温却有个清醒的认识,一个好的国家对百姓一定要宽仁。朱元璋嘴里说的也是这样,他曾和刘伯温探讨过如何对待百姓的问题。刘伯温说:“要宽仁,政府有时候需要不作为,让百姓自己发展。”朱元璋说:“这是扯闲话,宽仁的前提是要让百姓丰衣足食,只有这样,才能谈得到宽仁。”

朱元璋的意思是说,百姓必须要在他这位伟大领袖亲自的带领和指导下,才能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而让百姓有吃有穿,这就是宽仁。至于说让政府不作为,朱元璋想都没有想过。明王朝对百姓的控制最为严厉,百姓必须要生在一个地方,死在一个地方,不得任意迁徙。值得一提的是,户口制就是朱元璋时代发展完善起来的。

但当朱元璋问刘伯温,怎样对待吏治的问题时,刘伯温毫不迟疑地回答:“要严,极端的严。”

朱元璋又问他:“最近坊间传说,任何开国都是严刑峻法三十年(杀运三十年),时间太长了吧。”

刘伯温说:“当然太长啦。如果让我来治理,一两年就足矣,还用得了三十年吗?”

对于刘伯温这样极端自负的自信,朱元璋也是印象深刻。

所以,当他在写给刘伯温的《御史中丞诰》时,就特意提到了刘伯温在吏治监察上的成绩。这一成绩看上去是蛋糕,其实是定时炸弹。刘伯温正是有了这种鼓励,才有了他和朱元璋的第一次说再见。

卫所制

刘伯温58岁那年在应天城中担任明帝国政府的御史中丞,这个职务是他仕途生涯中的最高峰,从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再有。不过,他还有另外的身份,就是朱元璋最得力的谋士。从前是,现在也是。在1368年年初,他以谋士的身份向朱元璋提出了一项军队改革,这就是明朝军制独具特色的“卫所制”。

卫所制的特点是这样的:在全国各个要地建立军事据点“卫”,每一卫有5600人,长官称为指挥使,这位指挥使管辖五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有1120人。千户所又下辖十个百户所,一所为112人,百户所下设两个总旗,总旗下再设五个小旗,每个小旗为十人。千户所的长官称为千户,百户所的长官则称为百户。

有战事时,中央政府国防部(兵部)就命令各地的卫所最高长官指挥使把他的5600人交出来,然后皇帝再指派一人担任这支军队的司令,司令领着这群卫所的士兵出征。

如果把5600名士兵看成是武器,那么,指挥使就是制造和维护武器的人,他没有权力使用武器,有权力使用武器的人必须是皇帝指派的人。这是有战争时指挥使的尴尬处境,即使平时,指挥使的权力也相当有限。卫所的部队平时要做的除了训练外,还要务农。中央政府会在他们的驻地附近划出一块地来(军屯区),让他们来耕种,他们自己养活自己。在卫所制最健康的那些年,全国的卫所军士每年都能生产三亿公斤粮食,足以供养一百万军队,从而使中央政府节省了大量军费。

卫所军士和军官的身份都是世袭的,也就是说,你如果是军士,你的后代也必须有一个人是军士,你如果是军官,你的后代里也必须有一个人是军官。如果你倒霉,生的全是女儿,那政府就一直等着你,等你生出能当兵的男孩来为止。如果你真的太无能,那只好让你的亲戚来充数。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卫所制度的好处是,将不知兵,兵不识将,不会有大将趁出征时造反。这是每天都处在恐惧中的独裁分子最喜欢的。卫所制还有个好处是,由于士兵在卫所是带着家人的,政府已经把他们的家人记录在册。所以他们为了养家,必然要努力耕种。当他们出去战斗时,由于牵挂家人,也必然竭尽全力地战斗,而不会逃跑。

刘伯温曾仔细研究过中国历代以来的兵制,他发现,主导中国多年的兵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征兵制,这一兵制的好处是,举国皆兵,有事召集,无事务农,兵员素质好,来路清楚,平时军费开支少;但缺点也很明显,兵员都出自农村,如有长期战争,势必影响农业生产。而另一种募兵制,好处是应募的多为无业游民,当兵是职业,训练有素,战斗力强悍,兵员数量和服役时间不受农业生产的限制;可缺点是,要维持庞大的军队,军费开支就很大,招募的士兵大部分来路不明,没有妻儿老小的牵挂,容易当逃兵,也容易叛变。刘伯温的想法是,扬长避短,将武装力量和生产力量结合起来,既可以在战时有军队可用,又可以避免财政负担。于是就有了卫所制。

明代卫所的兵源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朱元璋起事时所指挥的军队,它的班底就是朱元璋当初在郭子仪手下回老家征募的士兵700人;第二种是归附军,包括元政府的投降部队,陈友谅、张士诚等群雄失败后的军队;第三种则是谪发,因犯罪而被罚充军的,也叫思军;第四种,籍选,亦即垛集军,是根据户籍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

这种军事制度一经刘伯温提出,朱元璋确认后,发展迅猛,到1390年时,全国共有卫547个,所2563个,可以参战的士兵达300万。

其实,卫所制并非是刘伯温的原创,早在1363年,那位“身在江南,心怀塞北”的张昶在元大都时就已提出过。张昶提出卫所制是他的高瞻远瞩,也是他设想对元王朝兵制作的一个升级。

蒙古帝国兵团的最高统帅自然是大汗。大汗的下面设有宗王、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五十户长、十夫长等各级指挥官。

蒙古帝国军队的基本战斗单位是千户,有一部分千户分属于宗王,即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成员,其他千户则编入左右两翼军,由左右翼万户长分掌。

蒙古帝国军队的兵员主要是蒙古各部成年男子(15岁到70岁)。这些人服兵役被纳入国家法律,无论贵贱,也不论家中人口多少,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必须要服兵役。在平时,他们进行牧业生产和其他活动,一旦有战事,就要根据大汗的需要,或者“空营帐而出”,举国皆兵,或者抽调其中一部分人出征,被抽调者的奴仆也要随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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